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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城市道路扬尘治理三年行动方案(2018-2020年)
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铁腕治霾工作部署,认真做好全省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,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,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,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,根据《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(2018-2020年)要求,结合全省工作实际,制定本行动方案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,落实省政府铁腕治霾工作部署,做好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,不断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,指导各市实行机械化清扫、精细化保洁、地毯式吸尘、地毯式吸尘、定时段清洗、全方位洒水的“五位一体”作业模式,全省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和市政设施运行能力明显增强,市政公用管理服务明显提升。

到2018年底,关中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5%,其他城市达到80%,县城达到60%,每年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60%,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。

到2019年底,关中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8%,其他城市达到85%,县城达到65%,每年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70%,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。

到2020年底,关中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扫率达到100%,其他城市达到90%,县城达到70%,每年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80%,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(一)加强清扫设备配置

各地要结合全省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安排,针对辖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任务,以提高机械化清扫能力建设为重点,加强机械清扫设备配置,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

(二)严格道路冲洗洒水

各地要根据季节变化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门工作方案,适时组织对道路洒水、冲洗、降尘。正常天气情况下,西安等大中城市及其它有条件的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,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,次要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1次。特殊天气条件和路况,视具体情况安排洒水和冲洗次数。

(三)坚持月报制度

    各地要按照省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

工作的通知》(陕建发〔2017242号)文件要求,明确道路扬尘工作专项负责人,确定信息收集和统计报送工作,准确反映机械化清扫率、环卫设备配置等信息,确保填报信息完整、准确。

(四)强化环卫考核宣传

各地要持续开展学习宁夏中卫和西安市莲湖区环卫作业管理经验,制定完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环卫作业考核办法,推进环卫作业标准化、规范化管理。要采取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环卫事业和标准规范,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素质,激发自觉参与、支持环卫工作的热情。对破坏市容环卫设施的行为和乱抛乱倒垃圾等违规和不文明现象,及时曝光和查处。

三、保障措施

    1.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各地要加强对道路扬尘治理活动的领导,健全组织、完善制度、夯实责任,明确工作目标任务,加强组织协调,确保工作有效落实。

2.整合资源,加大投入。各地要根据冬季雾霾高发的特点,合理安排辖区道路冲洗、洒水频次,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,加强资金投入,确保机械化清扫率稳步提升。

3.强化检查,确保效果。各市、区要将道路扬尘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,加强监督检查,建立投诉举报机制,及时受理和协调解决群众投诉,确保取得预期效果。

省厅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,及时通报督查情况,对行动迟缓、治理不力、工作不实、效果不明显的,给予通报批评,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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